close

上次去新竹玩小姪女不小心被酒精燈噴到,頭髮燒焦了一點點,但臉部和耳朵兩個地方有燙到,還好處理得宜,現在已經好很多了! 因為當時沒發現耳朵有燙到,所以只用水沖了臉部十分鐘,耳朵沒沖! 到了下午有沖水的臉位只是紅紅的,而耳朵的部份已經起水泡了!! (臉部燙的比耳朵嚴重!)。

記得燒燙傷的原則..沖,脫,泡,蓋,送, 其中沖很重要,有沖十分鐘和沒沖十分鐘的效果差很大…這是上次工安訓學得..可見我有認真上課…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山哥 的頭像
    山哥

    遺忘國度的山哥

    山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